最近,国家信息出版局发行实施了《新闻期刊质量管理规定》。 这是专业比较报纸、期刊质量管理的第一份规范文件。 你为什么要发表这个《规定》? 《规定》的第一是那些复印件吗? 最近,国家信息出版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《中国信息出版广电》记者的提问。
问:请介绍《规定》发表的背景和意义。
a :质量是出版事业的生命线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把文化责任和社会责任放在心上,以集中的态度、敬业的精神、踏实的努力创作越来越多的优质、高品位的作品。 2018年11月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加强和改善出版事业的意见》,强调出版事业再次完善质量第一的大体、出版管理体系。 近年来,根据国家出版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,虽然报纸质量总体稳定,但有些报纸存在差错率高、质量粗糙劣化的问题,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质量管理。 《规定》的发表,有助于健全报纸质量监督管理体系,提高报纸质量检查工作的法制化、规范化水平,提高全领域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,加快报业迈向高质量、高水平的快速发展阶段。
问:请介绍一下《新闻期刊质量管理规定》的主要复印件。
答:“规定”由正文和四个附件组成。 其中正文部分共15条,主要包括报纸质量的定义、质量是否合格的判定标准、质量检查的做法和程序、质量管理的等级责任、对质量不合格报纸的处罚措施等几个复印件。
在质量定义方面,《规定》确定了报纸、期刊质量包括复印质量、编辑质量、出版形式质量、印刷质量四个项目,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。 四个项目全部合格的,其质量合格。 四个项目中有一个不合格,其质量不合格。 质量管理的等级责任确定由国家信息出版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新闻、期刊的质量管理工作,由各省级信息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新闻质量管理工作。 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,实施报纸质量检查,立即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。 质量检查的做法和程序确定报纸、期刊的质量检查用抽样方法进行。 信息出版主管部门应当实施质量检查,把检查结果不合格的报纸的具体情况通知出版机关或者主办机关。 如果相关公司有异议,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提交复查。 我对复查结果有异议。 收到通知后7天内可以提交讨论。 对质量检验不合格新闻的处罚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确定省级以上信息出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、警告。 情节严重的,责令限期停业整顿,或者由原发行机构吊销出版许可证。
问:《规定》确定了报纸、期刊复印质量、编辑质量、出版形式质量、印刷质量合格标准。 业界特别关注编辑质量和出版形式质量的合格标准,至今为止的法规没有规定。 能详细说明一下吗?
答:《规定》确定新闻编辑错误率在万分之三以下,期刊编辑错误率在万分之二以下,其编辑质量合格。 新闻出版形式的错误数在3个以下,期刊出版形式的错误数在5个以下时,其出版形式的质量合格。 其中编辑质量的合格标准基于平均出版周期是明确的。 现在法规规定的图书编辑错误率及格线是万分之一,根据平均出版周期,我们把期刊的及格线定为万分之二,报纸的及格线定为万分之三。 出版形式的质量合格标准在整理了《新闻出版管理规定》、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、《期刊出版形式规范》等相关规定后,根据报纸、期刊的各自优势进行明确。 这些标准都经过多次调查,征求意见,应用于报纸的质量检查工作,实践后,最终写入了《规定》。
《规定》所附4个附件以报纸、期刊的编辑错误率和出版形式的错误数为中心,提供具体的量化计算方法。 无论是编辑错误还是出版形式错误,都必须根据错误的类别和性质等明确不同的计数值,对反复出现的错误设定最高计数。 例如,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的用法不符合“出版物上数字用法”国家标准,每处计算0.1个错误。 另外,《规定》允许新闻机构申请复查、复核。 做出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报纸质量检查标准严格结合,符合实际,结果公平公正,经得起检查。
问:国家信息出版局在加强新闻、期刊质量管理方面会做那些工作吗? 各新闻机构有什么要求?
答:国家信息出版局重视报纸、期刊的质量管理工作,继续开展不同门类报纸的质量检查。 《规定》发表后,我们严格按照《规定》的要求,加强报纸质量监督检查,提高质量不合格报纸的检查和曝光力,建立健全报纸出版质量和违规行为文件制度,对出版质量进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年度检查判断、社会利益审查、项目 各新闻出版机构和主管主办机构进一步完善出版物质量保证体系,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等各项制度,加强出版物、校对、印刷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,本着对网民负责、对社会负责、对历史负责的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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