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/h// h/]新华社发布《新华社信息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语和谨慎用语(最新修订)》。 根据2015年11月发表的“新华社信息报道中的禁止语(第一次)”45条的禁止语、规范用语,该版追加了57。 供大家参考。 各媒体人进行复印运营必须观察规范用语~
一、时政和社会生活类
1.对有残疾人避免“残骸”“独眼龙”“盲人”“聋哑”“笨蛋”“笨蛋”等污蔑,采用“残疾人”“盲人”。
2.报道各种事实,特别是产品、商品时,请不要使用“最佳”“最佳”“最有名”“最尖端”等具有极端评价色彩的语言。
3、医药产品的报道中不得包含“疗效最好”、“根治”、“安全预防”、“安全无副作用”、“治愈率”等词语,药品报道中不得包含“从药物到疾病”、“无效退款”、“保险企业保险”。
4、通稿报道中,避免使用“影帝”“影后”“巨星”“天王”“男神”“女神”等语言,可以使用“著名演员”“著名艺术家”等。
5、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,慎重使用“自己”等词语。 除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外,通常性会议不使用“隆重召开”一词。
6 .对国内的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的负责人,不要使用“上司”。
7 .报道通常不意图强调某一类型的群体或某一身份。 就像灾难报道一样,不要使用“死者中有北大学生,其余的是普通大众”的类似提法。
8、为了避免“实践‘八荣八耻’”的提法,应该采用“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”。
9 .报道禁止采用“worker”“妈妈”等脏话、黑话等。 在近年的网络用语中,省略各种各样的词语而新制作的“pk”“tmd”等(自媒体可以使用“pk”一词)也不能用于报道。 近年来的“追星”活动中不遵守中文规则而产生的“玉米”、“纲丝”、“凉粉”等特殊词语,在本公司的报道中只能采用其本义,不能采用用于表示“某明星的追崇者”的引申义。 如果文章需要引用,不能避免这样的词汇,请使用引号,用括号括起来,显示实际的内涵。
10 .信息媒体和网站应该无效的38个不文明用语:装束、草泥马,特别是撕裂、马拉戈比、爆菊、jb、痴呆、本屌、齐B短裙、法奎卡、你妈妈、达菲鸡、装备消失。
二、法律法规类
11 .信息原稿涉及以下对象时,不得公开报道其实名:使用与犯罪嫌疑人、家属事件有关的未成年人、人工授精等生殖辅助手段的孕产妇、严重传染病患者、精神病患者、暴力威胁卖淫的女性艾滋病患者、毒品史和强制戒毒。 关于这些人时,原稿可以采用在其实姓上加上“某某”字的形式。 比如“张某”、“李某”。 你不应该用假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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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.对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,在法院宣告有罪之前,为了避免使用“罪犯”,必须采用“犯罪嫌疑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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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.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,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地位平等,原告可以起诉,被告可以反诉。 请不要使用原告带有“把某某推上被告席”主观颜色的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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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、不得采用“某党委决定某政府干部行政上的撤职、开除等处分”,可以采用“某党委建议给予某撤职、开除等处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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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、不要把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”称为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副委员长”,也不要把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”称为“省人民代表大会副主任”。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,不得称为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”。
16、囯务院所属研究机构、直属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,不得以写作全部的称呼,简称“国务院”。
17、“村民委员会主任”简称“村主任”,不得称为“村长”。 大学生村干部可以称为“大学生村官”,除此之外别叫村干部为“村官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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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.在事件报道中被指出是“小偷”“强奸犯”等的情况下,请不要将其社会身份和书籍作为标签式的前缀。 比如,曾经是工人的小偷,不要写“工人小偷”。 有个教授出了事,不要写“教授罪犯”。 不要写“河南小偷”“安徽农民歹徒”之类的东西。
19 .国务院机构审查署的正副行政首长说“审计长”“副审计长”,不要叫“署长”“副署长”。
20、各级检察院的“检察长”不得写为“检察院长”。
21、不应该叫“中国共产党xx省委书记”“xx市委书记”,而应该叫“中国共产党xx省委书记”“xx市委书记”。
22 .通常不公开使用“非党人士”的提法。 在特定情况下,要强调民主党派的人的身份,可以采用“非中共人”。 “党外人士”第一强调中国共产党内和党外的区别,承诺已经庸俗,可以继续采用。
23 .除了关于过去特定历史时期的表现外,不继续采用“少数民族高层”的称呼。
三、民族宗教类
24 .对各民族,不得采用旧社会传来的侮辱性称呼。 不是采用“回归”“蛮子”等,而是采用“回族”等。 不能随便简称。 例如,“蒙古族”不能简称“蒙族”。 “维吾尔族”不能简称“维族”。 “朝鲜族”不能简称“朝鲜族”。
25 .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包括民族名称在内的侮辱性说法无效,不能用“蒙古医生”指“庸医”。 不要采用指“先天愚型”等的“蒙古人”。
26 .少数民族的支系、部落不能称为民族,只能称为“xx人”,不能像“摩梭人”“桑尼人”“穿(川)青人”那样称为“摩梭族”“桑尼人”“穿(布)”。
27 .不要混淆古代民族名称和后世民族名称。 如果不能把“高句丽”称为“高丽”,就不能把“哈萨克族”“乌兹别克族”等称为“突厥族”或“土耳其人”。
28、“穆罕默德”一般指伊斯兰教先知。 有一点穆斯林的名字叫穆罕默德。 为了避免误解,应该给这些穆斯林起个姓,采用两个名字。
29、“穆斯林”是穆斯林的通称,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为一谈。 不能说“回族是伊斯兰教”,“伊斯兰教是回族”。 原稿中遇到“阿拉伯人”等提法,请不要改称为“穆斯林”。
30 .关于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报道不得提及关于猪的内容。
31 .穆斯林宰杀牛、羊和家禽,只说“宰杀”,不能写成“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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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港澳台和领土、主权类
32、香港、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。 不要让我误以为任何复印件、地图、图表中香港、澳门都是“国家”。 特别是与其他国名连用时,请观察限定在“国家和地区”。
33 .不要把香港、澳门和中国并列提及。 比如“中港”、“中澳”等。 内地和香港、澳门不应该简称为“内港”“内澳”,可以采用“内地和香港(澳门)”,或者“京港(澳门)”“沪港(澳大利亚)”等。
34、“台湾”和“祖国大陆(或“大陆”)是对应概念,“香港、澳门”和“内地”是对应概念,不能混淆。
35 .不要把港澳台居民来内地(大陆)称为“中国”或“国内”。 不能说是“港澳台游客来华(国内)旅行”,应该称之为“港澳台游客来内地(大陆)旅行”。
36、中央领导同志访问香港、澳门应被称为“视察”,不应被称为“访问”。 中央有关部门的同志访问香港、澳门应该称为“考察”或“访问”。
37 .称呼包括香港、澳门在内的国际组织,如世界贸易组织、世界气象组织的成员时,应统称为“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”、“世界气象组织的成员”等,不能称为“成员国”。
38 .在囯际奥委会或其他体育事务中,大致按相应章程的要求或约定称呼。 “中国奥委会”可以简称“中国奥委会”,“中国香港奥委会”可以简称“中国香港奥委会”,“中国国家队”可以简称“国家队”,“中国香港奇”
39、区分“香港(澳门)居民(市民)”和“香港(澳门)同胞”的概念。 前者指住在港口(澳门)的所有人,包括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,也包括中国籍居民和外籍居民,后者指中华民族大家庭。
40 .区分边境和边境概念。 边境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,从边境的角度来说,港澳是“国内”。 关境是指适用同样的海关法或实行同样的关税制度的区域,从关境的角度来说,港澳是单独关税区域,对内地属于“境外”。 内地人员去港澳不是出国,但是出国,所以内地人员去港澳纳入出境(境)管理。
41 .港澳台业务单列作为国内业务的特殊分类进行规范化管理,往来于内地和港澳台之间的交通线路称为“港澳台航线”或“国际/港澳台航线”。 单独显示手机的“港澳台漫游”业务,或称为“国际/港澳台漫游”,也称为“跨境漫游”或“地区漫游”。
42 .不得让香港资本、澳门资本公司进入外国公司。 表现时很少被视为外资,多为“参照外资”。
43、内地和港澳在交流合作中签订的协议复印件等不能称为《条约》,也可以称为《安排》、《协议》等。 国家和国家之间适用的专业用语不得用于内地和港澳。
44 .内地和港澳在司法联系和司法合作方面,不得适用国际法用语。 例如,内地不得按照涉外民事诉讼、刑事诉讼等程序与港澳开展司法合作。 不得采用“中外司法合作”、“国际司法合作”、“中港(澳门)司法合作”等提法。 必须将其表现为“区域间司法合作”。 对两地管辖权或法律规范的冲突,必须采用“管辖权冲突”、“法律冲突”等规范提法,不得采用“侵犯司法主权”等不规范提法。 不要采用“移交嫌疑犯或罪犯”的表述,应该称为“移交或遣返嫌疑犯或罪犯”。
45 .香港、澳门回归祖国不得称为“主权移交”“主权收回”。 中国政府应该对香港、澳门表现为“恢复主权”“政权交接”。 回归前的香港、澳门不叫“殖民地”,不要叫“殖民地统治”。 不可将香港、澳门视为或称之为“副主权”地区。
46 .不得采用内地和港澳“融合”、“一体化”和深港、珠澳“同城化”等词汇,不得模糊“两制”的界限,解释为不符合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政策。
标题:营销:媒体人观察啦!新华社又公布一批媒体禁用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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